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部分文化演艺活动项目征集公告
2009年05月27日
为进一步促进各国文化交流,展示中华优秀文化,推动文化创新发展,根据上海世博会执委会精神,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世博局和上海文广局自2009年6月1日起,面向全社会开展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部分文化演艺活动项目的征集工作,挑选一批符合上海世博会主题和内容需求的节目,进入世博会园区表演。
本次征集三类项目:1、向全国各地、上海各界征集日常文化演艺活动项目;2、适合园区内街头表演的活动或节目;3、向上海市各区县征集社区市民活动项目。
本次征集活动从2009年6月1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分发布、征集、遴选和公布四个阶段:2009年6月1日正式发布征集公告;2009年6月1日至8月31日接受应征项目申报,8月31日为申报最后截止日期;2009年9月进行节目遴选;2009年11月底公布结果。
应征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上海世博会部分文化演艺活动征集活动申报表》(通过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下载www.expo2010.cn);2、身份证件复印件;3、申报表以及与节目相关的文字材料、视音频光盘等。
本次征集不接受电子申报,所有应征材料请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寄达指定地址,并在信封左上角注明“世博文化演艺活动应征”字样。
现将三类征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向全国各地、上海各界征集的
日常文化演艺活动项目
上海世博会日常活动是指参展国家、国际组织、城市、企业和国内省区市在馆日/荣誉日/特别活动/活动周之外,在园区内举办的各类文化演艺活动,具有主体多元、样式多样、场地多处的特点。
(一)征集内容
向全国各地、上海各界征集日常文化演艺活动项目。节目形式、艺术样式不限。节目时长控制在45分钟以内,参演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
(二)演出安排
世博会组织者将根据节目特点、演出规模提供合适的场地。组织者将提供入园便利等。表演者须自备演出服装、化妆、道具、乐器等。
(三)寄达单位
上海市浦东南路3588号4号楼(200125)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活动部
二、适合园区内街头表演的活动或节目
“街头表演”是指在上海世博会园区内进行的以参观者为演出对象的文化演艺节目,具有小型、灵活、多样、走动、互动等特点,是园区内展示多样文化,调节观众情绪,活跃现场气氛的活动样式。
(一)征集内容
适合园区内街头表演的活动或节目。包括:小丑表演、小型魔术、杂耍、高跷、哑剧、木偶、活体雕塑、体育操舞、独奏器乐、武术等。演出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演出场次灵活多变。
(二)演出安排
场地主要在园区出入口、重点场馆、主要广场、排队等候区等人群较密集的区域,世博会组织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场地做出临时安排。组织者将提供入园便利等。表演者须自备演出服装、化妆、道具、乐器等。
(三)寄达单位
上海市浦东南路3588号4号楼(200125)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活动部
三、向上海市各区县征集社区市民活动项目
“社区市民节目”是由市民创作、表演的富有上海社区特色、适合广场或者舞台演出的各类文化演艺节目,具有群众参与、样式多样、贴近性强的特点。
(一)征集内容
主要包括四类:
1、文化艺术类活动 符合世博主题、富有地域特色和时代特点,由社区市民自编、自导、自演,用歌舞、戏剧、曲艺等多种形式表现社区文化、市民风貌、艺术追求的各类节目;
2、三民特色类活动 集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于一体的“民族、民俗、民间”特色活动;
3、文体健身类活动 来源于上海社区中广泛开展的反映倡导城市美好生活方式与理念的群众性文体健身活动;
4、其他特色活动 除以上类别外,符合世博会主题、反映上海社区市民特点的其他文化娱乐活动。
(二)演出安排
世博会组织者根据节目特点、演出规模提供合适的场地。所有节目经遴选程序确定入园与否。一旦入选,组织者将对节目表演者等提供入园的便利,并与活动组织方签署有关协议。
(三)寄达单位
所有节目通过上海各区县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应征者将应征材料送达应征者所在的区县宣传部、文化局。
各区县宣传部、文化局地址:可询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
网址:www.expo2010.cn 。
来源:世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