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频率干扰申诉办理须知
2009年07月03日
办理指南
在世博园区内获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设备受到无线电干扰时,可以向世博局参展者服务中心提出干扰申诉。
服务对象:所有参展者、参观者、组织者、国家元首、新闻媒体
办理单位: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 至下午5:00
办理地点:参展者服务大厅 19号窗口
电话: 86- 21-22062957
邮件:participantservice@expo2010.gov.cn
传真: 86- 21-22063196 / 22063197
办理流程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上海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无线电管理规定》
办理材料
《2010年上海世博会无线电干扰申诉单》
《世博会无线电设备频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监督检查
无线电管理部门在上海世博会及其筹备期间实施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取证;
(二)要求被检查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四)实施必要的技术性措施,制止非法无线电发射;
(五)关闭、查封非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暂扣其无线电发射设备。
注意要点
任何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其使用者和所有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有害干扰。
任何在世博会及其筹备期间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如产生有害干扰对世博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或危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无线电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行政手段或者技术措施,对其无线电发射或辐射立即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或强制拆除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
来源:世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