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零售商招募公告
2009年11月26日
为了更好地宣传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让更多的优秀企业能够有机会参与并融入上海世博会,同时也为了满足广大消费者购买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的需求。根据上海世博会特许经营总体计划,拟进一步招募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零售商(以下简称“特许零售商”),以拓展特许零售网络。
经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授权,现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以下简称“特许办”)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包括港、澳、台)公开招募特许零售商,特发此招募公告。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零售商招募。
2、项目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上海世博会园区)开展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零售。
二、招募范围及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活动面向中国地区,招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招募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
1、招募机构: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
2、联系人:周琪、汪炯
3、联系电话:021-62713553、021-62713892
4、传真:021-62715026
5、地址:上海市新闸路945号3楼, 邮政编码:200041
四、应征人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具备相应的商业零售资质。
3、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年以上的商业零售经验,拥有自有零售网点资源,并具备一定的连锁管理经验和品牌代理经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发生重大法律诉讼事件。
5、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
五、应征文件递交地址
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销售管理部(上海市新闸路945号3楼,邮政编码:200041)
六、招募程序
1、应征人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按《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零售商招募文件》的规定编制并向特许办递交应征文件。
2、特许办根据《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零售商招募文件》的评审办法对应征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后最终确定入选的特许零售商。
3、应征人若提交的资料不全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特许办有权拒绝接受应征文件。
七、 其他事项
1、本次招募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应征。
2、应征文件一旦提交,不论应征结果如何,特许办不予退还。
3、特许办对本次招募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特此公告。
来源:世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