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世博会荣誉特许产品评选办法
2010年01月06日
为了鼓励世博会特许生产商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更多地为上海世博会提供高质量、高技术含量的特许产品,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以下简称“特许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宗旨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荣誉特许产品”(以下简称“荣誉特许产品”)是上海世博会特许经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评选荣誉特许产品,旨在鼓励特许生产商设计研发最新成果的优秀产品,丰富上海世博会特许经营市场,更好地演绎世博主题、传播世博文化、扩大世博影响。
二、评选范围
上海世博会各品类特许产品
三、评选组织
1、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领导小组负责荣誉特许产品评选的领导工作,评选组织工作由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以下简称“特许办”)承担。
2、邀请专业人士、专业机构参与评选工作。
四、评选标准
1、参选产品必须是本届世博会的特许产品,能较好地体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
2、参选产品需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鼓励具有专利的产品参评;
3、参选产品受到市场欢迎,取得良好的特许销售业绩;
4、产品质量优良;
5、参选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符合世博会特许经营的各有关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条件。
五、评选程序
1、2010年9月至10月,特许办接受参选产品申报。申报截止日为2010年10月31日。
2、2010年11月,特许办组织专业人士提出初评意见。
3、2010年12月,特许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荣誉特许产品的最终评选工作。
4、2010年12月底,对最终入选产品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世博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评选名额和奖励
1、荣誉特许产品暂设10个席位,入选产品不分荣誉等级。
2、除最终入选产品外,对其他参选产品不另设奖项。
3、对最终入选产品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选监督
1、最终入选产品由特许办在世博会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
2、凡发现参选产品和相关申报材料存在篡改、伪造等严重违规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参选资格;对已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构成知识产权等方面侵权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情况在世博会官方网站上通报。
八、其他事项
1、荣誉特许产品的评选不收取参选费用。
2、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由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
来源:世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