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简称:上海世博局):
承诺人(应征作品的作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中国2010年世博会会徽设计征集规则》(“《征集规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对其因参加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会徽设计征集活动(“会徽征集”)而创作的作品(“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二)除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承诺人同意将其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摄制权和改编权等,转让给上海世博局。
(三)承诺人将应征作品的修改权授予上海世博局或上海世博局指定的第三方。对于上海世博局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做的修改,承诺人自愿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应征作品。
(五)除根据《征集规则》获相关奖励外,承诺人不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六)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上海世博局有权依法追究承诺人的法律责任,并可向承诺人提出所有损失的索赔。
(七)对于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上海世博局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上海世博局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承诺书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九)除本承诺书外的其他相关权益,由上海世博局与承诺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十)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或机构名称):
证件类型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