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中国2010年世博会上海企业联合馆主题策划方案、吉祥物和馆徽有奖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谨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2010年世博会上海企业联合馆管理中心(筹)(以下简称为“活动主办方”)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保证其为参加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上海企业联合馆主题策划方案、吉祥物和馆徽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出现涉及第三方侵权行为,由承诺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三)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自应征方案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承诺人不会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四)承诺人确认,除活动主办方书面许可的情形外,无论何时何地,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
(五)承诺人确认,活动主办方享有对入围应征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对入围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一经入围成为有效文案后,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承诺人仅享有署名权。
(六)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因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活动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主办方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主办方免受上述损失。主办方同时保留向承诺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七)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活动主办方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方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应征资格的权利。
(八)承诺人保证在创作作品及向活动主办方提交作品过程中遵守保密义务,并确认因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而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九)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承诺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