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海世博会运营服务和管理的需要,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征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识系统设计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设计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名称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识系统设计服务。
二、征集人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三、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遴选符合要求的设计服务供应商,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设计标识系统。
四、征集要求
(一)应征人应为依照其注册所在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外企业法人。
(二)应征人须具有完成本征集项目所需要的行业资质;注册资本同所从事的业务相匹配;从事本行业设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三)应征人应独立承担过大型场馆或主题公园的标识系统工程设计,并已建成投入使用,质量优良。
(四)应征人须具有相当数量(十人以上)和资格的专业人员。
(五)应征人须依法经营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六)应征人应独立完成应征文件的制作,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七)本项目允许以法人联合体形式应征,但应以其中一家为应征主体,该应征主体须满足上述对应征人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确认应征主体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八)应征人同意,应征文件一经递交,其概念设计、工程估算和服务方案建议书即可由征集人为上海世博会的目的自行或许可他人使用,而无需另行征求应征人意见,亦无需向应征人支付报酬。
五、征集程序
(一)符合上述征集要求的应征人应前往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在征集人处报名并购买征集文件。
(二)应征人按征集文件要求制作应征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向征集人递交,征集人确认收到后出具《应征文件签收单》。
(三)应征文件经征集人符合性检查合格后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四)征集人根据评审结果对应征人排序。
(五)征集人与评审结果排序前列的应征人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确定符合条件的中选人。
(六)在征集人确定中选人后,将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于发出中选通知书后的60天内与中选人按照双方一致认可的条款签订书面合同。
六、征集文件的发售
(一)征集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二)征集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3588号8号楼2楼,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运营部。
(三)征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仟元整。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588号8号楼2楼 邮编:200125
联系人:陆金生 王艳
联系电话:0086-21-22063492
传真:0086-21-22060116
电邮:lujinsheng888@expo201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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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200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