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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生产商招募办法
2007年12月17日

    为了传播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和理念,充分发挥世博会特许产品实践上海世博会主题,宣传上海世博会理念,向世界展示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伟大成就,同时为吸收广大中国优秀生产企业参与世博会,积极推广“中国制造”的优质产品,推动民族工业发展,上海世博会将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授权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产品生产高级赞助商(以下简称“生产高级赞助商”),向全国招募属于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产品十二个类别内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产品生产商(以下简称“特许生产商”),开发、生产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产品。

  一、招募背景

  (一)上海世博会的标志特许经营,采用高级赞助商分授权模式,即赞助招商与特许经营相结合,由上海世博局在特许产品生产领域征集的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世傲股份有限公司两家生产高级赞助商作为各六个产品类别内唯一分许可生产商,自行生产或授权企业生产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产品(不包括专营产品,如纪念金银币等贵金属、邮票及邮品等);在特许产品零售领域征集一家企业,作为唯一分许可零售高级赞助商,自营或授权零售商加盟销售特许产品。

  (二)上海世博局授权两家生产高级赞助商,以公开或定向邀请方式招募各产品类别内非排他的特许生产商2-3家,经世博局审批同意并授牌后,成为受生产高级赞助商管理的特许生产商。经授权,两家生产高级赞助商分别负责特许产品类别为:

  均瑶:家用玻璃制品、家用金属制品、家用陶瓷制品、箱包、玩具、礼品;

  新世傲:家用纺织品、个人护理用品、服装、帽品、文具、饰品。   

  二、招募流程   

  (一)上海世博局及两家生产高级赞助商之一,将会适时在世博会官网“世博网”或其他媒体发布征集公告。

  (二)在公告发布后,应征企业可在网上下载《企业信息登记表》、《应征函》和《法人授权书》等文件资料,在公告规定时间期限内以挂号邮寄、专递或专送形式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信息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应征函》和《法人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递交至该类别的生产高级赞助商。

  (三)评审程序

  在企业信息登记截止后,生产高级赞助商将视实际需求分批组织评审。程序如下:

  1、生产高级赞助商根据企业信息登记表对应征企业进行符合性检查;

  2、生产高级赞助商将向通过资格评审的应征企业发出《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产品生产商征集文件》,应征企业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生产高级赞助商提交应征文件;

  3、生产高级赞助商邀请世博局有关部门参与对应征文件的评审,分批确定候选企业;

  4、生产高级赞助商会同上海世博局考察候选企业,由生产高级赞助商与之谈判;

  5、生产高级赞助商将候选企业名单报上海世博局审批,经上海世博局同意后即成为特许生产商,由上海世博局直接授牌;

  6、生产高级赞助商与特许生产商签订《特许生产分许可协议》。  

  三、应征特许生产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有意向成为分许可生产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参与应征:

  (一)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

  (二)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产品符合绿色、环保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资信记录和经营业绩;

  (四)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生产组织和质量管理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物流配送能力;

  (七)遵守中国法律,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职工福利、人权保护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特许生产商的有关权利义务

  (一)特许生产商依据授权,负责类别内特许产品的开发、生产,产品设计和定价需报该类别所属的生产高级赞助商、世博局逐级审批;

  (二)特许生产商通过特许产品的生产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三)特许生产商向特许零售商直接经销特许产品;

  (四)特许生产商享有上海世博会行政礼品采购,全球合作伙伴、高级赞助商促销品采购的优先供货权;

  (五)特许生产商通过生产高级赞助商缴纳特许权许可费,许可费视商品类别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费率,许可费费率按特许产品统一零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特许产品零售价的8-15%之间浮动;

  (六)特许生产商需向生产高级赞助商提供经世博局认可的履约保证金和许可费预缴保证金;

  (七)特许生产商应保证产品的质量,及相关的售后产品服务;

  (八)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展局的规则和世博局的相关规定,自觉保护上海世博会的知识产权。   

  五、应征文件  

  应征人应向生产高级赞助商递交如下应征文件:

  1、应征人一般信息,包括应征人名称、注册时间和地址、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等;

  2、应征人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备案章)或机构成立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类似的缴税证明;

  3、应征人承诺函;

  4、应征人的相关从业经验的说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关应征人最近三年内从事品牌经营的说明材料;

  (2)有关应征人最近三年内自行或授权进行产品生产的相关经历和现有资源的证明材料(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种类、销售额、从事许可经营的时间等);

  5、其他由生产高级赞助商确定的需提交的各类别相应文件和资料。   

  六、联系方式:

  1、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588号,邮编:200125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22062119

  2、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1楼

  邮编:200032

  联系人:葛小姐,电话:51155868

  3、上海新世傲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新概念大厦10楼

    邮编:200235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64415896

  

  本办法自二OO七年十一月起施行。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傲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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