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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上海世博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贵金属产品经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贵金属产品经营企业
二、征集目的
上海世博局拟通过此次征集选定一批参与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贵金属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致力于宣传和实践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满足大众对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产品的需求,同时为广大企业提供参与世博会服务工作的平台。
三、征集要求
(一)应征企业须单独参加应征;
(二)应征企业资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
(三)应征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四)应征企业经营范围符合申请特许产品经营要求;
(五)应征企业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企业连续3年盈利;
(六)应征企业具有良好的产品设计、生产、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
(七)应征企业具有全国销售渠道。
具体要求将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贵金属产品经营企业征集文件》中予以规定。
四、征集程序
(一)上海世博局2007年10月22日在世博会官网“世博网”发布本征集公告。
(二)应征企业在网上下载《企业信息登记表》和《应征函》,于10月29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挂号邮寄、专递或专送形式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信息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应征函》、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递交至上海世博局。
(三)评审程序
在企业信息登记截止后,上海世博局将视企业应征状况和贵金属特许产品经营实际需求组织评审。程序如下:
1、上海世博局根据企业信息登记表对应征企业进行符合性检查(资格评审);
2、上海世博局将向通过资格评审的应征企业发出《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贵金属产品经营企业征集文件》,应征企业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上海世博局提交应征文件;
3、上海世博局对应征文件进行评审,视实际需求分批确定候选企业;
4、上海世博局实地考察首批拟入选的企业,最终确定中选的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贵金属产品经营企业。
五、应征企业承诺与保证
(一)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其填写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所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经营活动进行商业宣传,或者暗示与上海世博会、上海世博局或上海世博会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
(三)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如果应征企业违反承诺义务,上海世博局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588号7号楼1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市场开发部庄妍
电话:(86 21)22062612
传真:(86 21)22060669
电邮:zhuangyan@expo2010.gov.cn
上海世博局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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